山西省日前出台第二批共12条措施,着力从金融方面继续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一政策从我省实际出发,出台具体化、本地化的金融支持措施,还有降低金融服务费用等多项措施。
2013年,山西将新增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为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补贴,措施还包括成立民间融资登记中心,鼓励小微企业自主开展合法借贷,推进小微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支持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小微贷款比例,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新增资本金50亿元等多项措施,努力探索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