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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产品类别:企业流资贷款 所属银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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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我行或他行人民币单位定期存单作质押,由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要求和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放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
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我行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审查审批。 3.签订合同以及落实担保等有关手续。 4.落实放款条件后我行发放贷款,客户使用资金。 5.客户按约定偿还贷款。 |
太原分行营业部, 太原市迎泽大街113号;
长治分行,长治市城北西街141号;
大同分行,大同市迎宾街531号;
朔州分行, 朔州市市府街15号;
临汾分行, 临汾市中大街117号;
晋中支行, 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121号;
运城支行, 运城市盐湖区魏南大街清华园B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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